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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述檢舉信箱注意事項
依據刑事訴訟法規定:告訴、告發應以書狀或言詞向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為之;其以言詞為之者應製作筆錄。本局網路線上檢舉信箱系統,僅提供您向本局檢舉犯罪;但您的檢舉,並未完成報案程序。您如要報案,請準備相關資料親自至就近警察機關或本局報案,製作筆錄,領取報案三聯單,完成報案程序,所需資料如下:
一、 刮刮樂、電子商務詐欺案件:請攜帶身份證件、廣告宣傳資料、匯款紀錄及其他關資料。
二、 網路遊戲犯罪案件:請攜帶身份證件、被害時之遊戲歷程紀錄及其他相關資料。
本信箱僅提供犯罪檢舉,依法並未完成報案程序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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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burstw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